娃哈哈争产大战,有了最新进展。

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做出判决,确认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名下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中的资产,是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位原告享有受益权的信托财产。法官下令被告宗馥莉不得从相关账户中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禁制令持续有效至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有最终裁决为止。被告宗馥莉还需就信托财产对原告负有受信责任,需就信托财产的去向作出解释。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特别强调,本案与宗先生遗产管理无关,仅作为理解这些协议背景的参考,这些协议均以遗嘱内容为依据。也就是说,宗庆后的遗嘱里并没有涉及到“信托”的部分,仅在生前有所委托并签署了相关协议。此外,法官认为该信托和受托关系问题尚属重大争议,暂不做最终判断。

此次聆讯没有公开审理

围绕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留下的巨额遗产,一场家族纠纷正持续发酵。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原本预计就宗庆后家族财产纠纷案进行内庭聆讯,但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此次聆讯并没有公开审理,仅由双方律所派代表前来领取签收决定,也就是以电子送达的方式宣布结果。

娃哈哈“争产”大战:宗庆后手写信托指示曝光,宗馥莉被判暂不得挪用汇丰账户资产

2025年8月1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界面新闻许悦 摄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法院现场工作人员告知不能旁听,庭审的大门也没有打开。此前,根据香港高等法院网站信息,本次聆讯性质为“宣布决定”,属程序性流程。案件原告为自称宗庆后非婚生子女的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被告则为宗庆后独女宗馥莉及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建昊企业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娃哈哈“争产”大战:宗庆后手写信托指示曝光,宗馥莉被判暂不得挪用汇丰账户资产

宗馥莉被判决不得从

相关账户中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

香港高等法院官网会8月1日下午6点左右公布的决定文件显示:8月1日,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遗产纠纷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做出判决。判决确认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名下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中的资产,是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位原告享有受益权的信托财产,法官下令被告宗馥莉不得从相关账户中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禁制令持续有效至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有最终裁决为止。

娃哈哈“争产”大战:宗庆后手写信托指示曝光,宗馥莉被判暂不得挪用汇丰账户资产

娃哈哈“争产”大战:宗庆后手写信托指示曝光,宗馥莉被判暂不得挪用汇丰账户资产

被告还需就信托财产对原告负有受信责任,需就信托财产的去向作出解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收益,以21亿美元为基数,同时被告向原告赔偿擅自转移的信托财产损失,暂计为108.5万美元。信托过渡期结束后,甲方不再参与信托的任何管理,全部由乙方管理。

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内容显示,原告请求法院禁止被告处置或处理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汇丰银行香港账户中的资产(约17.99亿美元),以确保杭州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法院认为保全令有助于确保杭州诉讼的有效性,因此维持了原告的主张。

关注

香港高等法院判决

不是宗家遗产纠纷大结局

据悉,香港高等法院聆讯,是遗产纠纷法律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尽管是程序性决定宣布,但能够透露出一些关键信息,比如聆讯可能促使各方(尤其是主张信托有效的一方)披露更多关于信托设立时间、地点、受托人、信托契约条款、资产注入证明等关键文件。目前,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还不是宗家遗产纠纷的大结局,但却披露了相当多的信息,例如该信托有没有成立,以及受益人是谁等等。

宗庆后曾委托宗馥莉

设立三个境外信托

从宗馥莉三个“弟妹”提交了三份文件,第一份是一份未注明日期的手写文件,称该文件由宗庆后本人于2024年1月下旬左右手写,并致送郭虹。第二份文件是,约在 2024年2月2日,宗庆后签署了一份日期为2024年2月2日、标题为《委托書》的文件(“委托函”)。这两份文件显示,宗庆后与宗馥莉曾签订一份委托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信托A”“信托B”“信托C”,合称为宗氏境外家族信托),信托A以宗继昌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信托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信托C以宗继盛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该宗氏家族信托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女,信托利益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受益人不包括该等人士的配偶。该信托总金额21亿美元。

娃哈哈“争产”大战:宗庆后手写信托指示曝光,宗馥莉被判暂不得挪用汇丰账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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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遗嘱受益人仅包括

宗馥莉、施幼珍以及王淑珍

原告方所依据的第三份文件是,在2024年3月14日,宗馥莉、宗继昌、宗婕莉与宗继盛就宗庆后世引发的相关事宜签署的一份协议。但信托事实上还没有成立。原告之一宗继昌提到,宗馥莉未按《委托书》的指示及协议的约定,签署设立三个离岸信托(“离岸信托”)的相关文件,或拒绝签署。

娃哈哈“争产”大战:宗庆后手写信托指示曝光,宗馥莉被判暂不得挪用汇丰账户资产

另外,判决文件显示,宗庆后2024年2月2日立下了两份遗嘱。其中一份涉及其特定的境外资产,但未涵盖“建昊”及其名下资产;另一份则涉及其在中国大陆境内的资产。两份遗嘱均未将任何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或杜建英列为受益人,但指定了包括宗馥莉、宗馥莉之母施幼珍以及宗庆后的母亲王淑珍女士在内的若干人士为受益人。

本案与宗先生遗产管理无关

相关协议均以遗嘱内容为依据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特别强调,本案与宗先生遗产管理无关,仅作为理解这些协议背景的参考,这些协议均以遗嘱内容为依据。也就是说,宗庆后的遗嘱里并没有涉及到“信托”的部分,仅在生前有所委托并签署了相关协议。此外,法官认为该信托和受托关系问题尚属重大争议,暂不做最终判断。

法律界人士指出,若宗庆后确实在生前设立并完成了资产转移,该信托通常能有效隔离遗产,指定受益人权利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若该信托主要依据遗嘱条款设立,则其生效和财产转移发生在宗庆后去世后。此时,该信托本身或其具体条款可能面临遗嘱有效性、遗嘱解释以及是否侵害法定继承人的挑战。

由此可见,这场豪门遗产之争,早已超越家族私事的范畴,成为一场涉及商业伦理、法律边界与社会公平的公共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