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检察8月5日消息,日前,安徽省铜陵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何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田利用担任广德县委副书记,宁国市市长、市委书记,铜陵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落户、政策兑现、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一市原常务副市长被提起公诉

何田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何田,男,汉族,1976年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何田曾任副县长、共青团市委书记、县委副书记(正县级)、县级市市长、县级市市委书记等职。2021年7月,何田任铜陵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次月明确为常务副市长。

2024年12月消息,何田被查。

2025年5月消息,何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何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辜负组织培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违背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供应、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田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铜陵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5月29日,安徽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就提到何田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通报称,2024年春节期间,何田及其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海南游玩,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9年12月,安徽省环保督察组向宁国市反馈某文旅综合体项目占用河道建设问题,何田作为时任宁国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环保整改包保领导,对环保整改工作不重视,一批了之,对整改方案把关不严,整改过程中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不到位, 整改期间项目单位持续占用河道违规建设,何田对此应负重要领导责任。

今年6月消息,何田被逮捕。

来源:聊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