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
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
上海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
一审将于8月11日宣判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24年11月28日下午,上海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一审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检察院以刘某涛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虹口区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刘某涛对未满14周岁的梅子(化名)实施蹭、摸下体等猥亵行为,存在猥亵儿童犯罪事实。2015年8月、2018年11月、2021年3月,刘某涛多次对梅子进行猥亵行为, 存在强制猥亵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被害人梅子及多名证人的证言,还有刘某涛自书承诺书等证据证实。
李女士称,此事多年来持续对梅子造成精神伤害,自己一直担心梅子能否承受出庭,“她一提就哭,我觉得对她太残忍。”但梅子最后表示,自己将出庭直面,“我这么多年遭受的伤害,遭受的屈辱,他一直用各种方式恐吓我,我现在就想到庭上看看,到底法律会怎么审判他。”
2024年11月28日,一审庭审持续至当晚7时许。潇湘晨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出庭后梅子情绪极差,抱着李女士哭泣许久。
母亲:希望对他顶格处罚!
受害者梅子如今已经25岁。早在梅子五年级时,母亲李女士其实就从她口中听说被继父猥亵一事。从难以相信,到和女儿共同顾及彼此安全和家庭利益,到忍无可忍清醒报警,李女士表示自己愿意接受一切指责,是自己没有给女儿足够的安全感和保护空间。 梅子抚慰她,这不是李女士的错,是施害者的错,是施害者在犯罪。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律师曾分析此案件性质表示:根据被害人小梅母亲,这位刘某涛继女对梅子犯下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由于刘某涛是谙熟法律的警务人员,所以说本案的性质和社会影响都极为恶劣。
据小梅母亲所称,刘某涛至今未予认罪,为什么能够提起国家公诉?万淼焱律师指出,性侵案取证难是共识。但性侵案取证难的共识,导致很多受害人丧失了提起控告的信心,也成了一些虚假指控者推脱诬告陷害责任的借口。
在本案中,刘某涛猥亵小梅的事实,却是有他本人在离婚前对李女士亲笔写下的承诺书来作为坚实的证据。刘某涛对2015年8月16日猥亵梅子的承认,在证据规则中被称为书证。通过这份书证,至少可以确认到刘某涛猥亵尚未成年的梅子的一次犯罪事实。
于是,经过侦查,检方结合了被害人梅子的陈述、李女士及知晓梅子被侵害的其他证人证言,以及对事发现场的勘验等,认定了刘某涛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对未满14周岁,也就是尚处于幼女阶段的猥亵儿童犯罪事实,以及在梅子满14周岁以后的3次猥亵。
2025年8月7日,李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梅子状态已好转很多,“开完庭后我们交流,她说自己感觉心里放下了很多,有安全感很多。”此次一审宣判,李女士表示希望能对嫌疑人顶格处罚。
本文综合自: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