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长沙某地出现“迷宫盲道”问题后,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长沙部分地区的盲道还存在不同问题,有的盲道一度通往花坛、墙面,有的则被车辆占据……
7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以进行更好规范。据悉,该规定将于10月1日开始施行。
有专家指出,城市建设盲道展现了城市品质与温度,更是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环节,保障各方路权尤为重要。
△一处盲道通往花坛。图/史继超摄
记者探访:市区多处盲道存“断头路”“障碍路”,曾有市民在盲道滑倒
8月11日,记者前往长沙城区多地,对以盲道为主的特殊通道进行调查。
记者发现,涉及盲道之争主要存在于大型商业实体、办公楼集中区、旅游景区等地段,因人流量较大,盲道也存在被两轮车辆、四轮机动车挤占的情况。
△有盲道通往墙面。图/史继超摄
在开福区富兴广场,有不少两轮车辆停放在盲道之上,尽管一侧已经规划有两轮车辆停车位,但因车辆数量较多,停车位已远不能满足停放需求。
在湘江风光带附近,记者发现,从地铁口出来到第一段盲道有近250米距离,在这段距离中还存在摩托车停放、摆摊等情况。同时,亦有部分区域只存有零星的断头盲道。
△有盲道被阻拦。图/史继超摄
除车辆外,垃圾桶、护栏等也成为占据盲道的“主力选手”,多区路面存在盲道尽头是护栏、花坛的现象。在部分区域,记者还看到,盲道的尽头为一堵墙面,这一度成为网友口中的“断头路”。
△有盲道被护栏堵住。图/曹杨哲
上述路面,在未能开拓新道路的情况下,也没有拆除,阻止使用者继续前行,一度引发网友热议。
在缺乏有效路面通行外,亦有多位市民曾指出,部分路面尽管设置了盲道,但存在盲道较滑的情况。
△曾有网友称,有的盲道较滑。图/网络
车辆与盲道之争
对于车辆挤占盲道的情况,有网友指出其核心在于,车辆与盲道使用者对于路面使用权的争夺,其中停车问题为诱因之一。
在市区某商圈,因正值午餐时间,有不少两轮车辆被临时停放在路边,一度造成部分盲道路面被占据。
△有的盲道入口有车辆临时停放。图/史继超摄
但同时,记者也看到周边商圈并没有较多合适的停车点,有的市民为赶时间,将车辆临时停放在盲道入口,或将车辆通过盲道驶入。
对此有街道、商圈为防止安全事件发生,尽量达到人车分流,选择在盲道上设置石墩等路障阻碍车辆前行,但也被部分网友指出,此举将对视障人士通行产生影响。
△有无障碍通道被安装隔离杆,有网友称,此举是为了防止车辆进入。图/曹杨哲摄
而在湘江风光带附近,记者看到,景区有写明禁止车辆进入的标识,但也有部分无障碍通道被堵死,有市民称,此举同样是为了阻止两轮、四轮车辆进入。
不过在现场,还是有一定数量的车辆进入,同时,有市民认为,设置障碍尽管初衷在于减少人车混行的安全问题出现,但对部分视障人士并不友好。
△湘江风光带附近禁止部分车辆进入。图/曹杨哲摄
回应:不同阶段、地段负责部门不同
对于上述问题,记者尝试与包括长沙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多区住建局、商场在内的多个部门取得沟通,其中有部分电话截至发稿前无人接听。但也有工作人员表示会去了解情况,但盲道建设、治理、维护本身是一个多部门的综合性问题。
△有车辆将盲道占据。图/史继超摄
开福区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这里主要负责盲道损坏修复,涉及负责修建事宜,则另由属地街道、区城管局等部门负责,岳麓区、芙蓉区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亦表示存在这种情况。
即在不同阶段、环节,责任主体存在一定差异,涉及住建、市政、街道等多部门。“会汇报,尽快回复,看由哪个科室负责。”长沙市住建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图/网络
此外,在地段问题上,也有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盲道本身的责任主体会因为位置不同,由不同部门负责,有的盲道还可能属于商场。“比如,同一区域,有的地方就是园林在维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对于长沙市部分地区存在的盲道问题,记者也向湖南省残联进行了反馈,希望推动问题解决。
湖南出台规定试图破解“盲道困境”,将于10月1日施行
记者了解到因盲道、无障碍通道等情况,给视障人士造成困难的现象并不少见:
2024年,广州有市民投诉,自己作为一名视障人士经常被盲道中的车辆剐蹭到胳膊,2025年,也有媒体曝出,安徽某地几百米盲道便设有十多个电线杆,需要视障人士数次转弯。
△有盲道被阻拦。图/史继超摄
2025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该规定对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提出要求,据悉该规定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记者发现,《规定》聚焦到了关于无障碍设施的具体细节,如:
第十一条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约定的责任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及其标识进行保护,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有毁损或者故障时应当及时修复。
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或者开设路口时,应当与周边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不得破坏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
公共建筑、公共场所设置隔离墩、阻拦桩、阻拦链等障碍物,不得影响缘石坡道、轮椅坡道、盲道、无障碍通道等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残疾人、老年人正常通行。
第十二条 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摆设摊点不得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等无障碍设施。
因城市建设、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确需占用的,应当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和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同时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临时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功能。
“设计缺陷与建设不规范是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许多无障碍设施在设计阶段就存在严重缺陷,未能真正考虑使用者的实际需求。”湖南四新律师事务所刘波律师说。
△《若干规定》部分。图/网络
湖南四新律师事务所刘波律师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本质上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需要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管理维护、监督反馈各环节的紧密衔接。《若干规定》提出的“五同步”原则正是对这种系统性的准确把握。
专家:保障各方路权是城市建设的重点之一
对此,山东大学齐鲁交通学院智慧交通系副教授、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表示,城市盲道展现了城市品质与温度,更是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环节。
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大城市、旅游城市,中小城市、甚至乡镇也应该重视盲道的建设。“对于盲道来说,必须保障连续、无障碍,更不能存在安全隐患。”
△有盲道上安放石墩,用于阻拦车辆通过。图/史继超摄
张汝华认为,盲道从建设到日常管理,是一个综合全面的过程。
比如盲道上墙、撞杆,就是建设存在问题;有车辆占据盲道,则属于管理问题。通过加装隔离路障,阻止部分车辆进入,确保行人安全的初衷是合理的,但也必须科学、人性化,不能因此产生新的障碍。
△尽管一处存在停车位,但仍无法满足需求。图/史继超摄
“如何维护不同人群的路权是核心,这不仅体现在盲道上,还存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诸多方面。”在张汝华看来规划建设之外,更需要长效的管理,如何在有限的空间中,合理分配路权,也是对治理能力的考验。
“明确路权是重点,车辆较多的情况,尤其要以人为本,这是底线。”
潇湘晨报实习记者史继超 实习生曹杨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