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2日,云南保山。凌晨4点多,交警接到报警,称有一辆小轿车停在天猴高速欢喜坡隧道出口的应急车道,司机疑似醉驾。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车副驾驶位车门大开,驾驶人蒋某则坐在副驾,浑身酒气浓烈。
将其叫醒后,蒋某不知是醉懵导致记忆错乱还是为了逃避处罚,当场“无中生友”称是朋友开的车。直到交警出示其独自驾车上高速的监控证据,他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经查,蒋某和女友闹矛盾后借酒消愁,喝了一瓶白酒后驾车上高速准备去腾冲,行至事发地点时,因醉酒导致头痛,便停下来休息。
经呼气检测,蒋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27mg/100ml,后经血检,结果为148.82/100ml,属醉驾。
2025年7月30日,法院判决蒋某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其驾驶证也被交管部门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