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本报从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A1标段2·13淹溺事故已于日前查明。据悉,2025年2月13日21时21分许,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长尾礁附近海域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A1标段发生一起落水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9.72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工程为思明区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A1标段。建设单位为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铁武汉大桥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事故涉及施工部分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劳务合作单位为福建省御达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5年2月13日18时20分左右,洪某春、吴某、曹某福、冀某、崔某利等5人到达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A1标段3#墩支栈桥搭设工作现场,并开展施工作业。
21时20分左右,洪某春操作履带起重机下放第二跨导向贝雷梁调整下弦对位时,突遇强阵风和涌浪,导向贝雷梁剧烈晃动,带动3#墩支栈桥首跨贝雷梁及桥面等错动再向前滑移倾斜。21时21分左右,3#墩支栈桥的首跨贝雷梁及桥面和第二跨导向贝雷梁整体呈“V形”倾覆坠海,吴某、曹某福、冀某、崔某利等4人落入海中。21时22分左右,冀某、崔某利2人自行从海中登上主栈桥生还。21时45分左右,吴某被救援上岸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14日03时30分左右,曹某福被救援上岸后经120及法医现场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原因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突遇强风冲击,二是劳务合作单位现场管理缺失,三是夜间施工管理不严。调查组还指出,福建御达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武汉大桥监理公司、建发合诚咨询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各自存在若干问题。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海上夜间支栈桥施工吊装作业时遭遇突发强阵风,涉事企业现场管理存在缺失等综合因素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同时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包括御达轩公司作业班组负责人王某在内的多人,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福建御达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武汉大桥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也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文 | 中国基建报 林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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