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卢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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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质疑业委会及物管管理不透明、侵犯业主知情权,南宁市桂西公路发展中心大院小区业主黎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物管公司公开水电公摊原始凭证、人员上岗证及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物管公司提供水电公摊原始凭证、电梯维修资金使用明细等资料,同时对超出法定范围的诉请予以驳回。

南宁一业主质疑小区管理不透明,状告物管及业委会!法院判了

▲该起业主知情权纠纷案的传票。

该小区先后由广西印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和实印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提供物业服务。2021年成立的业委会于2024年8月集体辞职,档案已移交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街道办。物管虽曾公示水电发票复印件,但未满足业主查阅原始凭证的需求。

黎先生说,作为一名关注电梯安全、业主权益及公共收益的业主,他深知自身利益与全体业主息息相关。多年来,他们深受广西印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桂西公路中心业委会不透明操作的困扰——包括拒绝公示维修资金使用明细、公共收益账目、物业服务合同等法定公开内容。即便在法院判决要求公开后,对方仍仅提供不完整的会议纪要,2024年公共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至今未公开。另外,物管始终拒绝提供业主支出与收益的原始凭证。去年7月,在社区居委会主持的三方会议上,业主再次要求公开资料未果。过后,当业主在群内追问进展时,物管经理仍以“可现场答复”为由,拒不书面回应。

黎先生认为,这种行为,最终危害全体业主利益,包括长期故障频发的电梯等公共设施。 业主呼吁物管和业委会依法履职,以透明化运营重建信任,实现物管与业主的双赢。

2024年11月,黎先生将业委会及两任小区物管起诉至法院,要求物管公示2018年至今的水电表读数及公摊原始凭证,提供物业人员上岗证、社保缴纳记录,公布电梯泡水维修监控及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业委会公开业主大会决议及选票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水电公摊数据、电梯维修资金使用明细、业主大会决议属法定公开范围,物管及业委会需配合查阅复印;物业人员社保缴纳记录属内部管理范畴,电梯监控涉及公共安全不予公开,选票因涉及其他业主隐私需授权后方可查阅。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案涉两家物业服务公司配合黎先生查阅、复印该小区水电读数、公摊水电相关事项的原始凭证;广西和实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配合黎先生查阅、复印2024年5月19日A、B两栋6部电梯被水泡后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维修情况、原始凭证和维修的配件资料。业委会配合黎先生查阅、复印任期内通过的业主大会决议,以上复印费用由黎先生自理。同时法院驳回黎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黎莹遐/文 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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