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010号。
信息显示,举报调查发现,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成都西南交大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将不合格的铁路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成都西南交大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5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成都西南交大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人民币28050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发现,这已经不是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一次接受此类处罚。2024年5月6日,国家铁路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示《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11号》。公告显示,投诉举报调查发现,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70628M)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签字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2024年4月24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对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人民币5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原因和金额与此次一致。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05-20,法定代表人为赵世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201970628M,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校内,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股权穿透图显示,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成都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全资孙公司。(中国基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