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8月28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作为区域协同立法项目,镇江市同类立法已于3天前召开的镇江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接受审议。

“南朝陵墓石刻是南京与镇江共同的城市文化名片。两地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跨市协同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打破行政壁垒、统一保护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调联动,将为跨区域文化遗产的协同立法保护与协调发展提供有益经验。”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表示。

南京镇江协同立法保护南朝陵墓石刻 拟将周边环境及其历史风貌纳入保护范围

南朝陵墓石刻是南朝帝王、贵族陵墓的神道石刻,跨宁镇两地分布,共29处,距今约1500年历史。南朝陵墓石刻与北朝石窟寺形成南北呼应,在东亚石刻艺术史上地位突出;其“陵园—神道—石刻”三位一体的格局,更是世界艺术史上独特的纪念性景观体系。这些石刻承载着南朝政治、经济、宗教等多方面信息,是研究六朝制度的“活化石”,诠释着江南地区的历史发展脉络,是南京城市文化的重要标识,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

然而,由于南朝陵墓石刻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理,29处石刻分布在南京江宁区、栖霞区和镇江丹阳市、句容市,当前存在保护标准不统一、执法力度有差异等问题。同时,石刻保护管理权责分散,涉及文物、规划、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协同不足的情况。“因此,亟须通过协同制定小切口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为南朝陵墓石刻构建法治保护屏障。”南京市文旅局局长谢国庆说。

南京镇江协同立法保护南朝陵墓石刻 拟将周边环境及其历史风貌纳入保护范围

立法过程中,宁镇两市人大常委会建立沟通机制,推动法规既保持协同性,又突出地方特色。共同的立法调研到现场了解保护情况,广泛听取两地及专家学者意见建议。比如,镇江市句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周强提出,协同立法既要考虑陵墓石刻整体环境的保护,也要重视石刻神道的保护,需对该空间内的建设活动加以管控。南京市人大代表、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建军建议通过本次立法,更好平衡文物保护与现代城市建设关系,使南朝陵墓石刻有更加匹配的周边环境。南京市人大代表、栖霞古寺监院净善提出,增加关于加强宣传的条款,吸引外地游客来苏后充分领略南朝陵墓石刻的风采神韵。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委员、金陵文化博物馆馆长张海建议,补强社会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既鼓励其在专业指导下参与保护,又避免因专业知识不足带来的意外损坏。

南京镇江协同立法保护南朝陵墓石刻 拟将周边环境及其历史风貌纳入保护范围

这些建议被充分吸收。提交审议的条例条案“小而精”,仅23条,首先从界定保护对象入手,不仅保护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南朝帝王陵墓的地上石刻、地下墓葬及相关陵园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也把周边环境及其历史风貌纳入保护范围。具体条款中,着力构建起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地下埋藏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相递进的分级分类保护体系,确保本体、结构功能、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具体条款还划定了行为红线,细化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禁止性行为,如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山取土、修建坟墓等;同时拟划定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开展南朝陵墓及石刻整体性保护。

考虑到南朝陵墓石刻跨市分布,草案要求宁镇两市政府加强保护协作,尤其要共同推动南朝陵墓石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类似“守好遗产”也“活化遗产”的条款,从历史价值挖掘与文化传承的角度提出多方面要求。比如,要求两市政府应当加强内外交流合作,依法开展南朝陵墓石刻文化综合研究和传承利用,注重新方法、新技术的运用,让千年遗产的历史价值被更多人认知。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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