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14时30分,“男子在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二审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18时30分许,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当事人何先生处获悉,庭审持续约3小时,案件择期宣判。何先生表示,此次庭审期间,双方均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何先生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图片来源/现场人士提供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6月11日22时32分许,何先生在成都地铁1号线高新站让座后站立,列车到火车南站时,曾某某、罗某某指控其鞋子装摄像头偷拍,列车安全员随即架住何先生询问情况。当日23时17分许,列车抵达孵化园站,何先生与涉事女生下车,安全员要求何先生脱鞋脱袜并报警,双方被带至成都火车南站派出所调查,民警检查后未发现鞋子异常,判断为光线误会。
事发次日,经民警调解,一名涉事女子道歉,另一名未道歉。何先生拒绝接受调解,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警方明确其无偷拍违法行为后,向法院起诉。
鞋面反光处被两女子认为是偷拍。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3年11月3日,该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一审法院认为,两女子误以为“鞋面闪光点”系摄像头发出的亮光,基于维护公共利益及自身权益质疑,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且报警处理后,两女子已及时当场道歉,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并主动提出承担交通费予以补救,其道歉方式与误会影响的范围及程度相当。同时,误会事件被大众及媒体知悉系源于何先生在网络发布的信息,因此该事件在社会公众层面的影响不应归责于两女子,两女子及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均不构成对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权,驳回何先生要求刊登道歉声明、赔偿50000元的请求。
何先生不服一审判决,于2023年12月28日提起上诉。
2024年5月30日,两名涉事女生罗某某、曾某某通过媒体发布事件情况说明称,她们希望就误会事件的合理处理以及平复社会争议等,与何先生达成和解并共同努力,但目前双方依然分歧较大。尽管如此,她们还是愿意就此次误会再次向何先生真诚公开道歉。
2025年9月8日,该案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开庭。何先生的诉求仍是要求两名女士公开道歉和经济赔偿。二审中,被告只有两位女生。据当事人何先生称,女方出庭参加了二审,此次二审双方都提交了新的证据,但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