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则是实现这一权利的基础。
▲资料图:在婚姻关系中,财产问题一直是影响夫妻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图/IC photo
文| 木须虫
自202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的夫妻可以互查对方名下的不动产和车辆了。
据报道,10月11日,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四十八条提到,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问题一直是影响夫妻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广东这一新规,首先是对夫妻财产知情权的一种有力保障。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则是实现这一权利的基础。通过允许互查房产车辆,夫妻双方能够更全面地掌握家庭财产情况,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比如,在离婚案件中,隐藏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增加了司法处理的复杂性。广东的新规,有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行为,促进夫妻在财产问题上的公平与透明。
这一措施,也体现了法律与时俱进的精神。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家庭关系日益复杂,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更加多样化。房产和车辆作为大额资产,在家庭财产中占据重要地位。
广东这一政策,正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和规范夫妻财产权利,为婚姻家庭稳定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政策考虑到夫妻间的亲密关系,也尊重了双方的个人财产权益,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赋权也是有限的,充分显示了政策的稳妥性。夫妻互查财产仅限于房产、车辆,不包括银行账户、股票证券等。这种有限赋权,既保障了夫妻双方必要的知情权,又防止了权利滥用干扰对方隐私,破坏婚姻信任与稳定。
当然,这一新规的实施也可能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如何确保查询程序公正与透明?如何防止权利被滥用?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予以充分考虑,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以确保政策初衷。
总之,广东省内夫妻可互查名下房产车辆的有限赋权,是相对争议更小、切口更准,也更为稳妥的举措。这保障了夫妻双方的财产知情权,同时也在知情保障与隐私保护、婚姻忠诚与婚姻信任之间兼顾平衡,其政策效果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