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庆纪检监察消息:日前,经中共岳西县委批准,岳西县纪委监委对岳西县城市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洪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洪流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和消费卡;背离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对工程项目弃土弃石处置监管不力;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承揽、工程结算、砂石处置运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侵吞公款,不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徐洪流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岳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洪流开除党籍处分;由岳西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