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 刘嘉雯
“我是孩子们的外祖父,是最适合的人选。”法庭上,年过八旬的外祖父刘福态度坚定:要成为外孙女星星和妮妮的指定监护人。
星星和妮妮是一对未满十岁的同胞姐妹,不久前,她们的母亲突然病逝。外祖父声称,直至女儿去世后才知道“两个孩子可能是‘试管婴儿’”,生父身份不明,年幼的她们该何去何从?一边是入学材料复印件上突然出现的“父亲”,一边是从小共同生活的八旬外祖父,谁能负担起监护人职责?
昨天下午,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申请指定监护案件。
记者在庭审现场注意到,该案由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雪梅担任审判长,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祝黎明出庭担任支持起诉人。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家事调查员同步参与庭审。
母亲急逝,
入学材料上却多出来个“爸”?
2015年3月,姐姐星星在美国出生。两年后的4月,妹妹妮妮也同样在美国降生。此后,两姐妹一直跟随母亲刘菲与外祖父在上海共同生活。
然而,两姐妹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亲,其出生证明上也未记载生父信息,成长过程中亦从未有过父亲形象的成年男性记忆。2024年9月3日,母亲刘菲突然因病去世。直至过世,她也从未向任何人提及过有关两个孩子生父的信息。
“她只说到时候会告诉我,但最后也没说。”刘福在庭上陈述,“在她走了以后我才知道,两个孩子可能是‘试管婴儿’。”作为两姐妹唯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近亲属,他向法院申请指定其为监护人。
“星星和妮妮作为两名未成年人,在母亲已去世、父亲身份不明,目前处于监护人缺失的情况下,需尽快为其指定监护人,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祝黎明作为起诉人出庭支持起诉。
法院通过家事调查、居委+派出所+学校走访调查等方式,均未发现孩子有与父亲共同生活的情况。然而,庭前从学校调取的一份证据却显示:两姐妹入学存档材料的复印件中,父亲一栏明明白白写着“张霍”二字。
“张霍”是否就是两个孩子的生父?
“当时是为了配合她两个女儿入学需要,我才把护照借给她,并不是她们的父亲。”根据检察机关提交的相关谈话笔录,该“父亲”对此予以否认,表示自己只是刘菲的朋友,“刘菲也从没跟我提起过孩子的生父是谁。”
外祖父年过八旬,
能否负担监护人职责?
“两个孩子是我从小带到大的,她们只剩我一个亲人了。”刘福自述。法庭上,其代理律师表示,两个孩子的外祖母已丧失行为能力,只有外祖父刘福尚有照顾他们的能力,无论从照顾被监护人的经历、熟悉两被监护人的生活学习等各角度,刘福均具备作为监护人的条件和资格,请求法院指定其为两姐妹的监护人。
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时亦认为,作为姐妹俩唯一具备监护条件的成年近亲属,外祖父刘福可以担任监护人。
然而,记者在现场却注意到,刘福已是耄耋之年,行走时需借助拐杖,听力也有所下降。这样的一位老人,是否能担负起监护人责任?
庭审现场,法院引入的第三方“家事调查员”公布了调查结果,其表示,刘福虽已年过八旬但思路清晰,也无其他疾病与障碍。刘福经济基础尚可支撑姐妹俩的生活日常开销,作为一名出版社老编辑,他还时常帮助辅导两个孩子的日常功课。刘菲的表妹也一直协助老人照顾两名未成年人。最重要的是,姐妹俩从小就与外祖父共同生活,对其十分信赖和依赖。“两名未成年人现具有相对稳定的生活及学习环境。”调查员表示。
法院:以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
作为最优先考量
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未成年人星星和妮妮的生母刘菲已过世,目前生物学父亲不明,且从未有父亲形象的成年男性参与照顾。现星星与妮妮与申请人外祖父刘福生活在一起,且申请人愿意担任星星和妮妮的监护人。经综合评估与考量,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指定申请人刘福为两名未成年人监护人。
“当年富力强的一代出现断层,其他直系亲属是否符合成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条件,是这个案子审理的关键。”该案审判长孙雪梅告诉记者,法院及时引入家事调查制度,在详细调查包括学校资料在内的相关证据,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角度作出如上判决。
支持起诉人祝黎明表示:“如何保持两名未成年人的生活状态、并维护他们今后的合法权益,这是一揽子的事情。我们在后续的工作中也会继续来关注此案,并提供相应法律支持。”
“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中,重视儿童意愿和心理健康是非常重要的。本案中,无论是委托青少年社工进行家事调查,还是运用绿色通道机制快立快办,其目的都是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主审法官张冬梅表示。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