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一辆粤R(清远)法院警车出现在150公里外的广州山姆店,女司机着生活装,被质疑私用公车占用工作时间购物。涉事法院人员回应,她在工作之中,不存在公车私用。(据9月25日澎湃新闻报道)

法院警车出现在150公里外的山姆店,为何引发质疑

相关视频报道截图

法院工作人员同时还表示,事件仍在处理中,“领导正在商量如何定性”。事情还在处理,也还没有定性,但没有公车私用的结论就得出来了,这让人有些难以置信。

客观来说,这辆警车出现在山姆店,引发争议是必然的,因为有三个原因:一是警车出现在150公里以外的异地,二是女司机没有穿制式服装,三是还出现在一家会员制购物店。

一些网友称,法院人员的工作场景未必局限在本地,也不一定要在工作场所,从工作性质出发,出现在购物中心是有可能的,比如在做调解或调查工作。那么,是不是这样呢?恐怕未必。

《警车管理规定》中规定,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就是说,哪怕没有公车私用,女司机在这一方面都违规了。

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据帮女郎上海视频报道,女司机似乎还有从购物车中取物品的行为。这让人怀疑,“不是公车私用”的说法有破绽。

警车因为特殊涂装,开上道路的那一刻就意味着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该警车出现在异地的山姆店,绝非一句“不是公车私用”就能解释的。建议相关部门进行严格调查,回应舆论关切,给出调查处理结果。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