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米发布新款手机Xiaomi17 Pro。在其宣传海报上,主体部分宣传标语写着“逆光之王”,但细看右下角,又有小字写着“逆光之王是产品设计目标”。另一张海报主体部分大字写着“小尺寸续航之王”,右下角小字又写着“目标:小尺寸续航之王”。这样的海报引发了网友关注,有人认为这是“小字文学”“文字游戏”。还有网友说,“读广告还要留意注释”。

“逆光之王”究竟是描述手机性能还是手机追求的目标?9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拨打小米客服电话。小米客服称,这个“逆光之王”指的是逆光拍摄也有较好画质的意思,是手机的技术和特色。小字只是海报编辑的一个形式。

小米手机海报引关注:“逆光之王”只是“目标”?律师:海报应避免信息失衡

▲小米新款手机的相关海报

律师说法:

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含糊

将不易察觉的小字写在海报边缘,究竟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9月26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海报在小字部分注明这是产品目标,这种方式,容易使消费者在未仔细查看小字的情况下,产生该产品已经达到实际效果的误解。产品广告要合法依规且不引起反感,首先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对产品的性能、功能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表述,不得含糊其辞或故意误导。

小米手机海报引关注:“逆光之王”只是“目标”?律师:海报应避免信息失衡

▲小米新款手机的相关海报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则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清晰,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判断广告是否违法的核心在于:是否对消费者构成实质性误导。大字标语占据海报核心位置,易被消费者优先感知。如果海报备注因字体过小、位置隐蔽,则难以形成有效提示。例如,用户反映“小字标注易被水印遮挡”,进一步削弱了信息透明度。这种设计可能使消费者忽略关键限制条件,误以为产品已实际达成“逆光之王”的性能。若“设计目标”仅为厂商内部规划,未通过技术验证或第三方认证,则将其作为宣传标语可能涉嫌夸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即使标注“目标”,若整体广告仍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类似“东半球最好用手机”“最强折叠旗舰”等宣传语在业内普遍存在,但此类表述需以实际性能为支撑。若厂商仅以“目标”为噱头,缺乏技术数据或用户反馈佐证,则可能构成“以目标代替事实”的虚假宣传。

小米手机海报引关注:“逆光之王”只是“目标”?律师:海报应避免信息失衡

▲小米新款手机的相关海报

律师建议:

追求平衡性、慎用“极限词”

张永辉律师表示,海报要追求视觉设计的平衡性,小字备注需与主标语形成合理呼应,避免因字体、位置差异导致信息失衡。建议采用与主标语同色系、适中字号的标注方式,确保消费者无需刻意寻找即可获取完整信息。涉及性能、功能等关键信息时,应通过加粗、变色或独立板块突出限制条件。例如,在“逆光之王”旁标注“实验室数据基于特定光照条件,实际效果因环境而异”,以降低误导风险。

张永辉还提到,在同质化竞争中,厂商试图通过“极限词”吸引眼球,但过度依赖文字游戏可能损害品牌信誉。长远来看,产品的真实体验和技术创新才是赢得市场的核心。不一定非要使用“之王”类标语,通过持续的技术迭代和用户口碑积累,仍能占据高端市场。

来源:红星新闻丨首席记者 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