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合同违约纠纷牵出组织替考黑链条

姚雯/漫画

合同违约纠纷牵出组织替考黑链条

只需支付数万元,就能让“枪手”替你走进考场,甚至有人帮你打点好考试各个环节,最终轻松拿到含金量极高的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近日,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作弊案,12名组织者、中间人、“枪手”被判刑,18名考生的执业资格证书被注销。

淅川县某建筑开发公司职工王某想获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但因年龄过大,多次参考未能通过。2020年6月,经人介绍,他认识了某教育咨询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朱某声称自己手下有替考专业户,保过。随即,朱某收取王某10万元“替考费”。

后因疫情,王某迟迟未拿到证书,多次要求退款,朱某以种种理由推脱。2023年8月,王某以合同违约为由,向淅川县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费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可能涉及组织考试作弊犯罪,遂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一起有组织的替考作弊黑色链条浮出水面。

2013年,淅川人朱某在郑州成立某教育咨询服务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依托经营替考作弊的“生意”。朱某通过于某、元某等中间人牵线搭桥,组织“枪手”李某、祁某、屈某、孔某等人,代替考生参加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

在这个作弊网络中,朱某负责总体策划和资金收取,中间人介绍生源获取介绍费,“枪手”代替考试获得酬劳,甚至还有专人负责“疏通”考试环节,让替考行为不被发现。

2013年至2023年,这个团伙累计收取考生费用200余万元,其中朱某获利42万余元,李某等11人获利108万余元。

涉案人员来自河南郑州、安阳、信阳、南阳、焦作、漯河,以及北京、浙江、山西等地,人数众多、证据繁杂。淅川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介入侦查,全面引导公安机关取证。

办案检察官根据作弊团伙的组织化、跨地域、非接触式等特点,提出按照组织者、中间人、“枪手”、考生进行分层侦查的思路。他们围绕电子数据固定、层级关系梳理、“枪手”讯问、涉案资金流转等方面,详细列明了11项补充侦查内容。

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恢复朱某删除的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固定书证9份,还依法对考生进行询问,组织辨认。

办案过程中,部分涉案人员提出,涉案公司设在郑州,管辖权不应在淅川。办案检察官会同侦查人员拿出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在淅川“坐镇”收取考生费用凭证,以及用淅川当地固定电话联系“枪手”替考等证据,有力回应了管辖权质疑。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作出专门规定。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2024年10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朱某的代理律师提出,朱某组织的部分作弊行为发生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且不构成“情节严重”。

针对案件时效问题,承办检察官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反复审查,并详细讯问了于某、李某、祁某等人,补强相关证据5份。

淅川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朱某多次组织考试作弊,非法获利42万余元,使18人违规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其行为属于“情节严重”。虽然部分考试作弊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但资格证书都是在新法实施后发放的,应适用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法律规定。法院采纳了这一公诉意见。

2025年8月28日,经淅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淅川县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朱某等3名组织者四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以代替考试罪判处李某等9名“枪手”五个月至一个月拘役,缓刑五个月至二个月,各并处罚金。朱某等3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教育培训工作。12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没有上诉。

淅川县检察院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注销了18名涉案考生非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