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女教师申请定向培养读博后未履约, 一审判其给付吉林某大学违约金22万余元

“85后”的苏某曾是吉林某大学在编教师,在她申请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满8年服务期的义务。为此,学校将她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她返还读博期间学校支付的工资、津贴等共计44.9万余元,并向学校支付违约金24万元。8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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